新津除虫公司新物理触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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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除虫公司新物理触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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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除虫公司对蚊蝇综合治理概念可以看到,蚊虫防治依然是除害灭病的重要问题,而且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克服过去防治上存在的问题,改变片面强 调化学灭蚊或单打一的做法,应当采取综合治理的方针。农业害虫 防治已较多采取综合治理的 观点,但在以蚊虫为代表的媒介昆虫防治,直到70年代末(1979)等才提出蚊虫防治应用IPM原理的意向。 我国也在这个?期倡导蚊虫综合治理(综合防治)(陆宝麟,1979)。 近年,这一防治概念日益受到重视,综合治理已是蚊虫防治发展的重要趋势。综合治理往往被简单地看作仅仅是二种或几种防治手段或方法的合并使用。更有人认为,它只是反对化学防治而已。这些都是 表面和不完全的认识,未能很好理解这方针的实质。综合治理并不 反对使用杀虫剂。它既是一种方法学,又是防治理论,是害虫包括媒介昆虫防治的重大发展。本章将结合我国情况和长期防治的经验教训,对蚊虫综合治理的含义、生态学基础、组成的方法手段及其在防治中的合理选择,以及与IPM的异同,加以探讨。

成都除虫公司“消灭”蚊虫或建立“无蚊”市、城或地区,是十分吸引人的想法。在任何情况下,如能把有害蚊虫或防治对象彻底消灭,一劳永 逸,自然大家欢迎。问题在于结合我国实际,是否真正能做到。国内外确曾有成功清除一种蚊虫的事例。例如50年代巴西清 除从非洲带入的疟疾媒介冈比亚按蚊这是在国 际援助下,经几年的努力,花了很大代价才取得的(143页)。我国 广西壮族自治区也宣称清除了7个埃及伊蚊孳生点。然而这类例子在整个蚊虫防治中毕竟是个别的。它们都具有比较有利的条件: 或是针对外国传入而立足不久的蚊种,或是在隔离的小岛,或是少 数不大的分布点。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消灭工程都未能实现。这是因为一地防治对象,不可能把全部成蚊消灭,众多的孳生场所也难于在短期内完全清it,只要有所剩留,在防治停止之后,种群数量 又会逐步增加,以至恢复原状。例如1982—1984年,美洲曾开展全 西半球消灭埃及伊蚊运动。尽管这种伊蚊是较易防治的,这运动也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此后防治因故终止之后,它又遂渐增加和扩散,近年已几乎遍布南美洲此外,一个地区即使清余了进行防治的蚊虫,低由于邻区种 群,特别如广泛分布的中华按蚊、三带喙库蚊等的渗入和扩布,也难于保持其“消灭”效果。实际上,就疾病媒介蚊虫而言,人们已进 行了近百年的防治,迄未从地球上消灭其中之一。再者,蚊虫防治的要求越高,花费愈大。要从不足为害的水平继续降低种群数量,投入将倍增。这并非所有社会,特别在社会经 济条件下,所能或值得承担的。综上所述,蚊虫综合治理以“控制”为一般防治要求是合理可 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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